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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物是以刊登伤残医学为主的多学科的医药卫生类综合性学术期刊,以从事伤(病)残、临床、康复、推理等工作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伤(病)残人为主要对象,以促进我国伤残医疗事业的发展,提高伤(病)残人的健康水平与生存质量为宗旨。
轻微的交通事故能做伤残鉴定吗?
【作 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 要】:伤残是指人体器官功能机构的破坏程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报告确认。那么,就
伤残是指人体器官功能机构的破坏程度,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受害人的伤害符合《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中伤残级别的标准,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报告确认。那么,就可以主张伤残赔偿。
伤残赔偿是指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特殊项目。
上述各个项目计算可依照《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例如:
一般来说,伤残要求的伤害是比较高的,以最为轻微的十级伤残为例,常见的如:
①一侧部分面瘫;②嗅觉功能完全丧失; ③尿崩症(轻度);④ 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⑤舌部分缺损;⑥ 肋骨骨折6根以上,或者肋骨部分缺失2根以上;⑦呼吸困难(轻度);……
故,轻微的交通事故伤害通常是没有伤残的,受害人无需进行伤残鉴定。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依法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常见的一般性项目即可。但如果有伤残的可能的,仍应当积极的委托伤残鉴定。
文章来源:《中国伤残医学》 网址: http://www.zgscyx.cn/zonghexinwen/2021/0306/611.html